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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的貧與富
Oscar Hing-kay HO
at 12:02pm on 18th February 2012
(This article entitled “Poor and Rich in Art” was originally published in Chinese.)
利用圖象、音樂、舞蹈等來表達感情、想象和對美的喜悅,都是人類自然的活動。聽了音樂便會自然起舞,造了一艘好好的獨木舟,卻又偏要加些花紋圖案,這都是我們對創意、自我表達的自然訴求。人類學者Ellen Disannayake,甚至給人類一個學名Homo Aestheticus,指出從事美與創意活動,是界定人類的基本條件。筆者在加州大學就讀的研究院,是著名加州Funk Art的起源地,當時教授們有一種流行的想法,就是藝術不是什麼大不了的東西:街頭的小明喜歡踢球、小玲愛好跳繩,而小強鍾情繪畫,就是那麼簡單。
只不過因為幾百年前(有論者認為是始於文藝復興,也有認為是源自十八世紀),西方發明了我們今天「藝術」的觀念後,藝術變成了小撮受過專門訓練的人所造的優雅東西。雖然這「藝術」在不同時代也有不同性格,在西方藝術史上,我們強調十九世紀末的反叛、二十世紀初的創新,二十一世紀嘛,應該是拍賣價了。無論我們的焦點如何變化,那只有曾受特別訓練、具特殊天份的人始可製作藝術的理念仍揮之不去。公眾的角色,只是觀賞者、被動的文化消費者。民間藝術創作,但往往被視為不能登大雅之堂的消閒活動。
一個地區的文化藝術的成熟與否,不是基於它有多少個文化區,或是有多少間沒人參觀的博物館,而是基於公眾對藝術的熱誠、參與和投入。筆者過往一直強調文化架構必須照顧小眾,但大眾也同樣重要,只是我們現有的機制主要照顧中上階層的一群,文化藝術發展出現高度不平衡。只能用盡花招,吸引因為重頭大騷只來一次的公眾,之後便繼續死寂。
近年花在社群藝術的時間較多,除了對當代藝術日感厭悶外,也因為對藝術的社會及個人功能日漸消逝感不安。如何重塑藝術創作對個人和社群、特別是弱勢社群的意義,成為思索的焦點。藝術,特別是今天,都像只是和財富拉上關係。矛盾的是,我們對藝術的投資越來越大,但藝術與普羅大眾的距離也越明顯,藝術的意義也變得越單薄。
最近參與一個社群藝術論壇,討論藝術與貧窮的問題。正因為貧窮,所以沒有足夠認知、金錢和信心去享用和參與藝術。會中來自巴基斯坦的少數族裔代表,述說她們如何透過藝術活動去解釋自已的文化和與建立社交圈子、有大陸內的新移民婦女透過製作個人的歷史書,學習述說、確認自已,從而建立自信,也有人只是享受創作的機會,繽紛色彩、漂亮東西,已無限滿足。社群藝術有幾個重要功能,包括活躍化(Animation)、充權(empowerment) 及社區連繫(communal linkage) ,看這些弱勢社群透過藝術重新建立生命的活力,更覺有迫切需要重拾藝術那人性化的功能。政府往往以歧視心態處理貧窮階層,以為窮人只要錢,而忽略了他/她們也是人,因此也有精神、文化上的需要。這些需要,和食物一樣,是生存的必需品。
座談會探討藝術如何協助脫貧,但貧窮是個複雜的問題,當中還涉及社會架構、社會公義,權力分配等複雜問題。較簡單的就是我們常談的創意工業,藝術栽培創意,創意可用諸生產,製造經濟效益。對貧窮人士來說,金錢確是重要,畢竟藝術不能當飯吃。但宏觀一點來看,對長期處於社會底層的人,正面的能量、自信、分析的能力及自我的肯定,都是脫貧的重要裝備,還有透過藝術所享受的豐足歡愉等,都是十分珍貴。不是浪漫地說用藝術來取代金錢的支援,而是說,單是金錢是不足夠,對任何人,特別是弱勢社群,享受和參與文化藝術活動的權利,必得到尊重和保障。
富裕不一定等於有錢,創作的喜悅、表述自我的滿足、美感的享受、文化生活以至社群的體驗和認同等等,都是一種財富。我們有責任令每一個人都可享用這財富。
原文刊於《當代藝術新聞》2012年1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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