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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發展之名的破壞
Oscar Hing-kay HO
at 3:02pm on 23rd August 2016
大澳文化工作室(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Tai O Cultural Workshop (Photo: Wikipedia)
(This article entitled 'Destruction in the Name of Development' is originally written in Chinese.)
大澳原有建於清代乾隆年間的漂亮石壆長堤,乃大澳地區標誌。儘管逾百年風吹浪擊,無數石頭砌成的石壆已局部破損,仍不失其歷史積累下來的溫馨和美態。黃昏時閒坐石壆,即使炎夏仍海風送爽,遙望夕陽染紅無際伶仃洋,景緻之美,位處大澳十景前列。香港早年攝影史中,這是主要拍攝景點,不少攝影者週末乘船遠渡來大澳,為的是那長堤日落,不知拍下多少「漁舟晚唱」,長堤也是詩人墨客創作題材,在本地文化史上別具文化意義。
2002年政府決定發展大澳,先剷掉原有自然而生的紅樹林,後花巨資改在不遠處重新種植新的人工紅樹,並以鐵欄重重封鎖。又以水泥蓋建原有長堤,上搭與景觀全不配合、和康文署一般休憩地無二致的海濱長廊,標準燈光,加標準涼亭和標準長櫈,像是從政府貨倉出來的標準材料,遊走其中,感覺上與任何政府康樂休憩場地一樣。最要命的是在長堤前方,另蓋建沒有船舶的泊船短堤,切割純淨海景,無垠海景不再。
當所謂發展計劃交托予對地區文化歷史欠觸覺也欠尊重、萬事跟規舉尋方便的官僚時,變相是景觀、歷史和文化的破壞。從不盲目反對發展,以大澳為例,漁業式微,年輕人紛紛離鄉工作,人口老化嚴重,活化社區有實際需要。但官員的腦袋想象有限,為方便工作往往跟標準思維去規劃施工算數,發展就是酒店、連瑣店主導的購物中心,再加娛樂空間。當然還要關照政府也忌三分的地區和財金勢力,兩者合作就是對廣大市民的歷史、文化和生活環境明目張膽的施暴,或許這就是林鄭司長所謂的「少數暴力」。
剛於上星期結束的大澳文化工作室,其經營正反映民間爭取保育之艱苦。工作室創辦人黃惠琼於大澳長大,眼見深愛的地方因發展之名連遭破壞,以教育、遊說以至抗爭等行動,即家人曾因她反對破壞景觀沒實用的昂貴工程而遭毆打,仍努力不懈。十五年前惠琼私人設立這非牟利工作室,推動認識大澳自然生態和歷史文化,展品主要由街坊捐贈,成立時獲一基金會部份資助,不久便要自謀生計,靠舉辦導嘗團和訪客捐獻幫補,多年來自己出錢出力維持營運。文化工作室雖細小,擺設也有點粗糙,卻顯出細心的搜索和研究,親密又散發著濃烈地方感情,與後來同是在永安街設立,相信是因為工作室的設立而建的「大澳鄉事委員會歷史文化室」相比,高下立見。後者地方雖大,擺設如士多、展品多但資料單薄,藍白光管燈光更添卻人的冰冷,再次證明優秀文化空間,最需要的是那份熱誠和持續參與。
十五年來這介紹大澳文化的小空間,吸引無數本地訪客,包括不少學校專訪團,國際訪客也絡繹不絕,紀念冊上滿是歐美、亞洲、俄國以至蒙古訪客的簽名,更有日本遊客每年定期到訪。這類民間自發且如斯成功推動地區文化旅遊的機構,政府本應大力資援,但除了旅遊發展局網上略作介紹外,十多年來政府不單不予分毫,連象徵式支持也欠奉,可能因黃惠琼積極參與保育活動,也可能因為政府也忌三分的地區勢力,多年來多次邀請官員出席工作室相關活動均遭拒絕。更曾勞師動眾,找警察上門拘捕黃惠琼,因工作室內藏有歷史文物鯨魚骨,最後還不是要把魚骨退還。
政府可花六千七百萬維修大澳警署來給信和集團辦文物酒店,一所非牟利民間博物館,咬緊牙根成功營運十五年,政府只需稍作支持便可持續發展,工作室的結束,像是件小事,卻反映出香港文化發展的嚴重不足。成功發展文化,必然是有機地由民間起動,政府的角色是觀察、研究、配合,找伙伴然後扶一把,此運作模式既節省資源亦能盡用地區文化優勢。偏偏政府文化政策不能擺脫「大佬心態」,無心無歷史文化觸覺,卻又要事事主導。
沒經驗過大澳石壆長廊的,仍會在那標準化的海濱長廊開心拍照,活在政府設計的標準公園內的新一代,怎會知道自己失去了多少美好的東西,怎能想象大澳曾經有如斯令人難忘的美景?
現在政府又要發展大嶼山,除非政府在理念、運作上有徹徹底底的改變,否則大嶼山發展,肯定會是比大澳大百倍千倍、不能復修的超級災難。
修輯版刊於《蘋果日報》,2016年7月18日。
A version of this review was published in Apply Daily on 18 July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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