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評
寫藝評的一點責任
何慶基 (Oscar HO)
at 4:55pm on 16th July 2015
(This article, entitled ‘A bit of responsibility of art critics’, was originally written in Chinese.)
三十年前開始在報刊定期寫藝評,寫了不久便發覺有點不對勁:藝評人很容易把自己變成上帝,為人間分黑白辨優劣。那份自以為在指點江山的權力感,容易令評論人飄飄然,但也令讀者看得全身發毛。只要對文化藝術做多點鑽研,便會發覺評定藝術的優劣有相當大的含糊性,深受時代、客觀環境和個人背景、價值觀的影響。自己廖廖數百字寫得容易,但對藝術工作者特別是年輕初出道者,可以是重大的公開羞辱。
曾在香港流行一時的那類江湖氣味重、含糊親善,看了等於沒看的無立場文章,當然令人討厭。憑主觀輕率立論,未能清晰交待批評的論據的評論同樣惹人反感。藝評人固然可指出,這只是個人看法,自由社會什麼人都可以表達一己之見。私下亂吹沒人責怪,但成文公開刊登時,便得對讀者、被批評者,更重要的是對自己負責。欠缺透徹深入的觀察、思考和查證,為論據作清晰交待,只會凸顯自己的膚淺。不要忘記,你評論人家,人家也在評論你。下了多少工夫去思考觀察,極容易從文章中察覺。
有段時間因討厭藝評那縱容自大的本質而想停寫,後來決定轉走另一方向。可能因為讀書時受到「新藝術史」學派影響,加上明白藝評對個人可做成的傷害,寫了一年多的評論後,改而著重評論藝術品所反映的文化價值觀和在社會、建制、權力架構中的意義,要批評的反而是那隱藏著卻強力扼殺藝術發展的權力架構、意識形態,還有背後的決策高層,總覺得比「這個好、那個不好」式的評論更有意義。當然有時候也忍不住對個別展覽或作品作評論甚至狠批,例如對中大的民主女神和特區徽號的批評,但寫作之前都經過仔細觀察分析,深信可以向自己和讀者作負責任的引證交待,然後放心全面進攻。
藝術評論有主觀看法無可避免而且也是應該,讀者也想知道你的觀點。但正因為有主觀性,藝評人也得謙卑下來不斷自我反思、挑戰自己的觀點。因為網上刊登文章太容易,變得好像隨手拿來寫下即可駡個痛快也不用負責任。如果香港藝評沿此膚淺輕率、缺乏反思和道德上的自我制約的路向發展,本地藝評不衰微才是奇蹟。
原文刊於《立場新聞》,2015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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