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評
文化把關人
何慶基 (Oscar HO)
at 10:32am on 17th September 2012
(This article entitled Cultural Gatekeeper was originally published in Chinese.)
在大學裡我是「文化管理」碩士課程的負責人。課程主要教授學生如何營運和管理不同形式的文化藝術的展覽和演出,例如博物館的管理、展覽的策劃等。文化企業近年急速興旺,也令此科備受歡迎,學生來自香港、澳門,不少來自大陸甚至東南亞地區。有趣的是,這課程不是放在管理學系內,而是放在以批判性強見稱的文化研究系內,反映出背後別有一番思維。
我一直都不喜歡「文化管理」一詞。文化為何要管理?印象中,只有極權機制,才覺得有需要去「管理文化」!可惜這名詞已廣被接納,如課程改用其他名稱,只會令人家更不明白,更何況在大學機制內更改課程名稱,其手續之繁複令人咋舌,最後只有沿用這名稱。可以的話,我較喜歡把這學科改稱為「文化中介」(Cultural mediation),因為從事文化藝術的演繹,並提供管理和技術支援、組織推廣教育等工作,明顯是個中介的過程,而這個中介人就是創作者與公眾間的通道橋樑。不過,她/他的角色,絕不只是一條通道那麼簡單。
即使是興建和營運一條橋,其實也不簡單,要考慮的事情多的是,只舉出一些簡單例子:興建地點 - 富豪、中產還是貧民區?建築的風格 - 豪華或樸實?本土還是國際風格?聘用外國或本地建築師?功能 - 給汽車還是行人,或是兩者均可使用?會否在橋上放上椅子,讓行人可閒坐看看河岸景色,凸顯橋樑的消閑功能? 還有開支和收入的問題 - 是誰給錢?應向誰問責?會否收費?收費應收多少?… 一條渡河的橋樑已如斯複雜,何況是文化上的橋樑?事實上在構思興建博物館時,以上與風格、功能、服務對象、財務、與本土文的關係等問題統統都會出現,只是還會有更多更多。
具體點說,以策展人的工作為例,作為中介者,她/他不單是個把文化工作者的創作完整有效地帶至公眾層面的技術員,更是文化的界定者,因為是她/他選擇、演繹,告訴公眾什麼是有文化意義的東西,她/他可以選擇西方色彩濃厚的藝術而不選擇本土民眾的民間工藝,採用社會權力分配而不從造型技法的角度來觀看藝術創作,或是選用清淡寧靜的默想式展覽空間而捨棄熱鬧繽紛的互動展覽形式,可以著重對作品的解說,也可以減少演繹讓觀眾自行思考演繹…過程中每個環節都有不同抉擇,而抉擇背後,都建基於文化價值觀上的一些取捨。
例如觀眾的界定:究竟是那些受過教育,對文化藝術有一定認知,通常屬中上階層,會衣香鬢影地出席開幕酒會的觀眾,還是那些整天為生計勞碌、沒時間也沒「知識」去了解所謂文化藝術的公眾?為什麼這些人不會來看展覽?是因為他們沒知識、沒時間、沒機會、沒信心,還是與現有的「藝術界」沒有溝通上的共同點。深入點思考,不難發現,這也不單是文化藝術的問題,更涉及權力分配、制度不公、階級價值觀等問題,這個「中介人」不能只看文化藝術,還要顧及整個社會狀況,包括它的不合理狀態。
喜歡也好,不喜歡也好,文化演繹的權力從來都是不公平的。社會上有些人比其人有更多的權力去界定什麼是文化和藝術,這些人包括大學教授、藝術評論員、撥款及制定文化政策的官員,還有作為中介的文化「管理人」。正因為有這特殊權力,文化中介人也得承擔更重要的責任。
學年開課時,都會對學生說出我對他們的期盼:我沒興趣訓練一批技術人員,文化管理人不單是個中介演繹人,更是個文化的把關人,有義務維護藝術文化表達的尊嚴和自由、保障參與和欣賞文化藝術的基本文化權利、呼應社會狀況和需求,以及反思和界定文化藝術的本質及其功能角色等。對不少學生來說,這些期盼實在嚇人,但在文化發展機制不公平而且高度官僚化和商業化的情況下,文化藝術變成官權表現和市場炒賣小玩物這情況,在我們自已的地方以至左鄰右里並不鮮見。這時刻,有堅持、有原則的中介把關人,能夠為文化藝術的功能角色作具批判性的反思和重新定位,更顯得重要。
有朋友問,為何不申請香港西九龍文化區的工作?答案是,我有一個比文化區更大的項目,就是在二十一世紀這個文化事業急速膨脹,但文化藝術面對功能定位上崩分瓦解大轉替的年代,栽培新一代有理想、有堅持的文化中介者、把關人。說來有點天真幼稚,但是二十多年來見盡官權的迂腐、金權的跋涉,今天還有略有些微火花,就是靠這點點兒的天真。
最近學民思潮的活動,正好印證了這點天真是如何重要。
根據《當代藝術新聞》2011年2月號原文略作添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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