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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評


鄉郊藝文節的範式節目—有助持份者互動的節目
梁展峰
at 1:54pm on 21st October 2020


圖片

1. 坪輋舞火龍(2019) ,公眾參與巡遊活動
2. 坪輋舞火龍(2019) ,祭火龍活動
3. 許嘉雄作品《竹教堂》,展於鹽田梓藝術節(2019)
4. 黃卓健作品《流波.行雲》,展於鹽田梓藝術節(2019)

 

 

 

(This article, entitled ‘Revisiting Hong Kong’s Sustainable Art Project’, was originally written in Chinese.)

 

1. 藝術節的社會效益

藝文節慶是以一連串文藝節目以宣揚特定訊息或凝聚社群,並定期舉行的集體慶祝活動。這些古已有之的節慶文化,在古代多數作為宗教慶祝活動,例如在南中國地區盛行的醮會(如:香港的太平清醮)和在南亞地區印度教社區流行的「色彩節」(Holi Festival)。在文化產業興起的上世紀八十年代中葉開始,更多新興的藝文節慶以藝術的創造力和文化價值激活舉行節慶的當地社群裡的經濟和文化,例如「色彩節」曾被紐約和新加坡引進成推動當地文化旅遊的文化盛事。這種呼應文化經濟和注意力經濟的節慶化(festivalisation) 在不同大小城巿已經非常普遍(Richards,2010;Cudny,2016)。節慶化本原來以承傳地方文化和宗教習俗為主要目的節慶,轉化為吸引更多外來人口和費力的年度活動,藉此提昇舉辧地方的文化和經濟資本,以達至地方營造(place making) 的願景。這股「節慶化」漸漸從城巿傳到鄉村,不同鄉村都舉行鄉郊藝文節慶,同樣以活化人流和地方營造為願景。2010年首次舉行的「瀨戶內海藝術祭」是最為大眾熟悉的例子,各地節目主辦者亦借鑑它以打造自己的鄉郊藝文節慶。從行政管理的角度,這些鄉郊藝文節慶與城中發生的節慶,在目節規劃上同樣需要考慮持份者利害關係,以保持目節的藝術水平及地方營造的願景。參考不同鄉郊藝文節慶,不難發現當中已經有一些範式目節 (paradigmatic programmes),如傳遞村內歷史和文化的工作坊和導賞團或以村內文化為題創造村內新地標的藝術展覧。這些節目不只吸引人流,同時為以達到地方營造這個典型的藝文節慶願景。本文嘗試以三個具代表性的鄉郊藝文節慶作案例,以持份者利害關係的顯著性(Stakeholder Salience)和節目形式的關聯來歸納鄉郊藝文節慶中規劃範式節目的可能策略。

1.1 以地方營造為願景的現代藝文節

藝文節慶與其他節慶文化一樣能促成民眾的社交和文化傳承,亦能為各城巿提造文化身份和刺激經濟的方法。著名例子如愛丁堡藝術節和卡塞爾文件展都以藝術節為城市催生文化旅遊,並以文化內容打造自己的「城市品牌」(City Branding) (小西,2012;梁偉詩,2018)。由此可見,以藝術為主要內容的文化節慶是帶動地方經濟和建立地方品牌的城市發展策略。在廿世紀八十年代以後的「文化轉向」全球化和創意經濟的脈絡下(小西,2012),官方和社區亦歡迎以藝術節和文化活動來激活地方的人口流動和吸引外來消費力,以達至社區參與和發展。於是各城市的官方單位對這些節慶需求漸大,以「振興經濟、打造品牌」來推動地方發展為節慶目標,以「地方營造」(place-making)為願景(Richards, 2010)。

另一面,在廿世紀六十年代盛起的「新型公共藝術」(new genre of public art)現象中,更多藝術家不再以藝術項目倡議社會議題,更以其項目直接參與有關議題。這類公共藝術的價值不止於宣示和提問人文價值和藝術的意義,而是以藝術實踐來實現其價值和意義 (Lacy, 1995)。同時藝術家與觀眾的關係更成為其藝術內容的部份,構成這些關係的方法之一 —「參與」(participation) 因而成為新興藝術形式。這類藝術內容和形式後來漸成為社會運動參與者倡議和影響社會議題的新法。民間亦漸漸多了以舉行一系列有關社區事務或議題的藝術活動,以促進社區參與(community engagement)或拓展解決方案。就香港而言,過去十年都越來越地方組織以地區藝文節慶來推動她們對當區發展的訴求。例如位處新界東北發展區內的不同村落各自舉行藝術節或音樂會(Wong,2011),以重申訴求或重塑當區的文化內涵和價值;經歷社區更新的灣仔、土瓜灣和北角都有社區組織以藝文活動推動地方營造和社區參與。

近年,這種以藝文節達至地方營造的趨勢,從城巿社區延至鄉郊村落。無論是官方牽頭以促進地方發展或由民眾發動藉藝術活動倡議某社會議題或訴求,都反映了藝文節的關鍵功能和效益: 一)以藝術演譯主辦者提出的議題,並以藝術活動促進不同社會階層關注和參與(engage) 有關議題;二)以藝術活動激活人口流動,從而刺激空間或經濟層面的變化,達至「地方營造」。兩方面不同發展都突出了藝文節慶同樣成為現今實現不同願景的手段,但同一個藝文節內不同持份者其實對節目和節慶的願景都不同需要。這些內容的需求差異,都會減低節慶願景的統一性,讓願景難以被實踐。


2. 以三個案例分析持份者的互動

從Bowdin、Allen、O''toole、Harris和Mcdonnell (2006)的活動和文化管理理論角度,藝文節涉及不同持份者的利害關係(stakeholder relationship),可以從他們籌辦節慶的角色而構成的需求、權分類為主要組別: 1) 發起整個節並具有最高決策權,甚至是提供主要資金來源的主辦者 (host organization);2)活動舉行埸地的當地社群 (host community) 如: 村民、地方管理者、3) 參加者 (participants) 如從村外來參觀或參加活動的大眾和學生 和4) 執行整個節中各活動的協作者 (co-workers) 如藝術節策展人、為藝術節創作的藝術家和各活動的義工。創作人作為主要持分者之一,是藝術內容和活動的生產者,在創作上需要有高度的靈活性和自由度等外在條件;當地社群是決定活動否能在當地發生的重要持分者,因此社群會關心活動對當區的改變和影響。於是一個藝術活動能否在當地發生,其實需要不同涉持者的協商或同意。再者,持份者的利害關係不是純然因由需求和權力構成。按Mitchell 、 Agle 和Wood (1997)提出的持份者顯著性理論 (Stakeholder Salience,SS) ,持份者的利害關係是動態的。SS以三個屬性: 1) 持份者的權力(Power)、2) 持份者及其需求的合法性(Legitimacy)和3) 持份者的需求的急切性 (Urgency)作維度來描述持份者份的關係(Mitchell et al., 1997)。相比權力利益(Power / Interest)的持份者分析模組,SS突出了關乎時效性的急切性比權力和合法性同樣重要,同時Neville 、Bell 和 Whitwell (2011)指出在權力和合法性中,持份者的相鄰度(Proximity)會按不同條件改變。於是因需求的急切性隨時間變動,持份者的利害關係亦隨之變動。於是,在籌劃和執行藝術節的過程裡,需求的轉變 和 持份者的相鄰度會隨持份者的互動而改變。我嘗試以下面三個案例反映不同持份者對藝術節的不同期許如何影響他們的利害關係,並突出這些關係是互動並影響著藝術節裡活動的發展,把活動調節成更乎成多方持份者的需求和傾向地方營造這藝術節的目標。

在持份者顯著性理論下持份者在籌劃初期的利害關係



2.1 以藝術演釋 鄉村文化—邂逅!山川人}

2018 年藝術推廣辦事處在荃灣川龍村裡,從3 月到8 月中旬主辦「邂逅!山川人」藝術計劃(山川人)。辦事處的機構使命是「讓藝術融入社群,讓社群投入藝術」,這次希望藉山川人「將藝術作品成為追尋歷史的線索,化作村民保存珍貴記憶的載體」(羅欣欣,2018),同一時間把藝術以及川龍村的歷史和文化介紹給大眾。這計劃的目的在地藝術策劃伙伴「創不同」(MaD)找來不同類型的人組成MaD Team川龍小隊在川龍村裡創作,當中包括藝術家、學者、攝影師和熟悉村民的朋友等。

川龍小隊成員在創作前都有到川龍村考察,並認識了村長和不同村民,因而提出了各種在地性創作,個別藝術家更與村民合作完成創作(張慧婷,2018)。就活動管理而言,在舉行各活動和使用村內空間前,MaD和藝術家都會與當地社群成員(如村長或村民等)商討有關活動方案和可行性。村民作為山川人舉行場地的持份者之一,他們對項目的默許或同意當然是必要。不過,他們的親身支持和參與比默許或同意更能能讓項目順利進行,並讓活動內容有更大發展和變化的可能。例如半職農夫的藝術家黎慧儀得到村長的認同和朋友的協助,讓原初只種盆栽的想法演化成由村民借出農田讓藝術家種川龍村盛產的西洋菜。陶瓷家陳思光用上當地泥土製作陶杯,並把杯放到村內酒家裡讓公共享用,不同村民亦付出了時間和空間成就這事情。有些藝術家更經常入村甚至進村短住,成了半個村民。團隊中的翟偉良既是資深攝影人亦是長居於荃灣川龍村的外姓村民,他亦在山川人中展出他拍攝大自然的攝影作品。由此可見,村民不只認是讓藝術在村內發生,而且在籌劃過程中以不同層面參與了藝術創作。 村民的參與讓藝術內容有機地演化成乎合藝術家和村民期許—突出川龍村裡的文化和生活特色。這正呼應山川人的主辦者(藝術推廣辦事處及其目項策劃團)的期望: 藝術的介入製造對話的機會,既讓鄉村生活的人能藉參與藝術而流露對家鄉的深厚情感,亦讓城市人親近純樸的環境、人際關係和認識地方歷史(羅欣欣,2018)。如此以藝術演釋鄉村文化給大眾,正是地方營造的其中一面成效。

2.2 以藝術 提昇 鄉村文化—坪輋舞火龍

 

坪洋村為提㫒該村的價值以抗拆村的可能,村民在2014年找來義工在部份村屋畫上壁畫,漸漸建立「坪輋壁畫村」之名(鄭嬋娟,2018),直接構成持續的鄉村藝術節,是2015開始舉行年度舞火龍晚會。每年舉行持續至今,漸漸變成了包含一系列活動的慶典,當中包括:由村民和藝術家分別帶領的傳統紮火龍的工坊和紮作創作坊、舉持另類火龍去探訪老人中心的火龍巡遊和露天音樂。故事源於2014年政府為遏止禽流感傳播,近設在村附近的活雞分流中心為村民帶來噪音及衛生問題。曾經參與村民舉行的攝影展的攝影藝術家蔡旭威展與村民經常聯繫,關心村內發展,最後吸納村民提議而催生舉行火龍抗疫的念頭。雖然村內沒有駐村藝術計劃,但因為藝術家與村民的長期交往,拉近彼相對村內事務的關注點,讓藝術家更能把藝術元素和村民需求融合,同時有利持續運作,讓該節可以深化為該村的文化一部份。

2.3 以藝術 活化 鄉村文化—鹽田梓藝術節

西貢鹽田梓是一個有接近三百年歷史、融合了天主教和客家文化的小島。島上的「 聖若瑟小堂修繕項目」 和「 鹽田活化項目」分別於2005 年及2015 年榮獲「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 頒發亞太區文化遺產保護「 優異獎」 和「 傑出獎」 ,肯定了鹽田梓的文化價值和特色。雖然其文化價值之高,但隨人口退減,文化保存成了急切議題 。 2019年香港旅遊發展局招標找策劃機構藉舉行「鹽田梓藝術節」助鹽田梓推行綠色旅遊。旅發局作為主辦者希望鹽田梓可以借鑑日本瀨戶內海藝術祭的成功,藉綠色旅遊活化鹽田梓社區,以利保育當地的歷史遺址和鹽業文化。以藝術節促進綠色旅遊的願景下,藝術節的策展組織文化葫蘆策劃了包含藝術、宗教、古蹟元素的各類活動以突出鹽田梓島上的客家文化和宗教古蹟。文化葫蘆自2010年起已在香港不同社區,以藝文活動把各區的歷史和文化推廣至大眾。在2016年的 「環島藝術遊」,文化葫蘆已經在鹽田梓舉辦戶外藝術展覧(庄春雷,2016)。因此文化葫蘆對鹽田的人、地和歷史早已認識。策劃者在藝術節前舉行多個學生創作坊並委約藝術家作在地性(site-specific)藝術作品(包括壁畫和裝置等) 。這些作品都位置於該村具文化、歷史和旅遊價值的地點上,以藝術演釋地方歷史和文化。藝術節期間有多場講座介紹鹽田梓的歷史,針對景點和藝術品的專題導賞圓,以及製作地道食品的工作坊。藝術節裡的各式活動顯然在突出鹽田梓既有的豐厚歴史價值上,並有利村民與村外大眾的接觸。作為協作者的藝術家們主要在藝術節籌劃期與村民的接觸,以促進在地性創作。


3. 活動發展取決於持份者的互動

比較三個鄉郊藝文節慶的案例,除了可以找出藝文節中的典型活動類型,更可以發現主要持份者主辦者、村民和藝術家三者的互動對節慶籌辦過程的影響。原則上,主辦者和村民的共識是藉藝術促進村外大眾對村內文化和歷史的興趣,以促進地方營造。主辦者當然希望以高人流帶動經濟成效,但村民亦都怕過度人流和在村內出現的藝術會影響村內原有的生活狀況。不過隨村民和藝術家的持續互動,反而讓村民更投入節慶的籌劃中,並改變村民對「以藝術實現地方營造」的理解和想像。例如,在山川人的案例中,村民不同情度的參與建基於村民和藝術家的交流,他們的參與亦改變了原來創作方案的規模和內容。在坪輋村舞火龍的案例,藝術家更多是實現村民的需求—舞火龍抗瘟疫。因此能夠刺激村民與藝術家互動的活動應該更適合鄉郊藝文節慶。

在「以規劃和管理促成預計成果」的藝術行政和活動管理的基本原則下,活動策劃者會確十定節慶中持份者之間的利害關係(stakeholder relationship),以助計劃活動策略時顧及各持份者的需要 。例如在活動策略上以大型戶外活動容納數量大的公共成為參加者,以導賞團和講座直接傳遞節慶訊息予目標觀眾。從持份者利害關係理論而言,上述案例中不同持份者間的互動其實反映了持份者的利害關係是動態的,並因著其動態影響著活動的發展。如果在規劃活動時已經考慮加入有助不同持份者互動的元素,則有助活動發展至乎合多方持份者的期許。  

3.1 藝術家與村民合作的工作坊

鄉郊藝文節的工作坊普遍是讓大眾通過學習,以親身體驗村內文化,如鹽田梓藝術節的茶粿製作工作坊和客家花帶示範。坪輋舞火龍節的火龍紮作工作坊則同時包含由村民教授紮火龍的傳統方法和藝術家帶領的創意紮部份。這當然提昇工作坊的趣味,而更重要是這工作坊模式讓藝術家與村民合作,催生相近的持份者需求和相鄰度。因此,尋求藝術家與村民合作才是發展工作坊新模式的重點,以助發展出更拉近地方營造的鄉郊藝術節的願景。

3.2 持續運作的義工隊

任何節慶都需要大量義工幫忙,但多數針對節慶活動當日的人手需要或擔任導賞員。在坪輋的案例,攝影藝術家蔡旭威多年來是坪輋的義工,讓他與村民建立起友誼,亦漸漸成為活動的統籌者之一。在山川人的案例中,村民對藝術家的交流越多,村民漸漸從協助者的義工角色轉變成參與創作的合作者角色。因此義工隊不只為活動提供人力資源,更是在節慶活動以外作為村外人與村民互動和交流的渠道。如果互動能持續,讓義工更接近村民和認識村內情況,漸漸義工們便成為有助村內地方營造和發展藝術節的持份者之一。因此,成立義工隊以催生義工的持續參與,則有利不同關係的持份者之間的互動。

3.3 創作人駐場

創作人駐場已經是鄉郊藝文節的典型節目之一。一方面,駐場有助催生創作的在地脈絡(local context),對創作人的創作需要有直接幫助,即提高創作人作為協作者的合法性和急切性(持份者屬性)。另一方西,它促成村民與藝術家的持續交流和互動,才是最大的價值。坪輋和山川人的案例裡,藝術家都沒有正式的駐場,但藝術家與村民的自發和持續的交流讓藝文節裡的藝術內容的在地脈絡更呼應村內生活和文化,同時促進村民更大情度地參與藝術活動的籌辦。因此駐場的活動策略在於人與人的互動多於人和地的互動,以催生相近的需要並拉近兩類持份者的相鄰度。


4. 總結—以互動作為範式活動的規劃策略

範式節目的重點不只重於以活動形式多樣性來吸引普羅觀眾,更要藉不同活動以實現藝文節的願景—地方營造。由於地方營造包含不同持份者對各自需求的期許,能夠融合各方需求才能找出具共識地方營造的焦點。持份者顯著性理論的分析框架比權力/利益的分析框架更突出持份者的動態關係,特別是各持份者需求的關聯。這分析有助節目管理者分辨那些持份者的互動對其藝文節的發展更為重要或急切,以便編選更利對整個藝文節發展更有利的焦點節目。


參考文獻:

Richards, G. and Palmer, R. (2010). Eventful cities: Cultural management and urban revitalisation. London: Elsevier Ltd.

 

Cudny, W. (2016). Festivalisation and its effects on the urban space. Cham: Springer International Publishing.

 

Mitchell, R., Agle, B., & Wood, D. (1997). Toward a theory of stakeholder identification and salience: Defining the principle of who and what really counts. The 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 22(4), 853-886. Retrieved May 25, 2020, from www.jstor.org/stable/259247

 

Neville, B. A., Bell, S. J., & Whitwell, G. J. (2011). Stakeholder salience revisited: Refining, redefining, and refueling an underdeveloped conceptual tool. Journal of Business Ethics, 102(3), 357–378. https://doi.org/10.1007/s10551-011-08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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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偉詩 (2018年6月15日) 。〈城市如何憑藝術成為品牌?〉。《蘋果日報》。取自: https://www.pentoy.hk/?p=77955

 

Lacy, S. (1995). Mapping the terrain: New genre public art. Seattle, Wash: Bay Press.

 

Wong G. (2011年3月9日)。〈抗爭的藝術──藝術抗爭 記「我愛我家‧馬屎埔粵曲迎新歲」音樂會〉。《獨立媒體》。取自: https:// www.inmediahk.net/抗爭的藝術──藝術抗爭%E3%80%80記「我愛我家‧馬屎埔粵曲迎新歲」音樂會

 

羅欣欣 (2018) 。〈邂逅川龍村〉。載於藝術推廣辦事處編製(編),《邂逅!山川人》(頁:16-19)。香港:康樂及文化事務。

 

張慧婷 (2018) 。〈在地小記〉。載於藝術推廣辦事處編製(編),《邂逅!山川人》(頁:60-63)。香港:康樂及文化事務。

鄭嬋娟(責任編輯) (2018年4月16日) 。〈遍覽打鼓嶺區美景 展示另類發展空間〉。《香港商報》。取自: https:// https://www.hkcd.com/content/2018-04/16/content_1085713.html

 

庄春雷(編) (2016年 04月 27日) 。〈鹽田梓環島藝術游〉。《香港商報》。取自: https:// hk.hkcd.com/content/2016-04/27/content_3553067.htm

 

Bowdin, G., Allen, J., O''toole, W., Harris, R. And Mcdonnell, I. (2006). Events Management. Oxford: Butterworth-Heinemann.



原文刊於 『《重探香港「源野藝術」》 研究計劃(第一段)』
關於 《重探香港「源野藝術」》 研究計劃(第一段): http://www.arttogether.org/revisiting_phase1.html#arti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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